标志设计的设计原则(4)

时间:2010-03-22 11:06 来源:未知 作者: 点击:
台湾魏正(台湾艾肯形象策略公司总经理) 
好的标志设计,基本上需具备以下三大精神: 
一、主张性。将企业所追求的理想主张予以明确化,再转化为易懂的图形,并以最合适的题材来作为创意的表现,最后形成企业独有的价值与文化。
二、国际性。此指的是以本土为出发点,而不是以欧美日的观点来作为诉求,让人一眼便能感受到中国(台湾)的企业或品牌,逐渐形成好感的印象。简言之,即以本土文化为“意”,用西方美学作“形”的构成表现,来迎向国际化。
三、力动性。从正派、诚信、踏实的形象转化至创新、挑战、积极的现代企业。四平八稳的标志已不能成为企业经营的象征。如何将现代的诉求表现在标志上,则非力量与动感不可。 
 
日本胜冈重夫(日本蕃茄银行商标设计者)  
一个好的商标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: 
 
一、广度。指的是能在名片、帐票类、看板、存折、卡片或是赠品上,都能作广度展开运用的形状。有些设计看板应用时非常漂亮,但一旦用在存折或卡片上,就糊成一团,这样的商标就是不好的,必须能在企业所有的沟通宣传工具上,都能展开运用,才是一个好的商标设计。
二、高度。指的是具有国际性的感觉,以及在造型的色彩和形状方面,能有很高的完成度。 
三、长度。指的是时间的延展性。即是一个商标不能才两三年,就被人认为是陈旧过时的设计,而是必须能与企业共存、发展。
 
    在全球化的影响下,各种各样的设计已经成为世界人类沟通的桥梁,它是人们情感交流的纽带。虽然全世界人类的文化背景和文化精神不同,但是也有许多相通的地方,而我们的设计也正是找找出各种差异中的相通点,并用独特的视觉语言传达出来,达到彼此互相沟通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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